中共淮北市委關于印發《中共淮北市委醫療衛生專項巡察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8-03-10 人氣:0
中共淮北市委文件
淮發〔2018〕5 號
中共淮北市委關于印發
《中共淮北市委醫療衛生專項巡察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縣區委,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單位黨組(黨委),各駐淮單位黨組(黨委):
《中共淮北市委醫療衛生專項巡察工作實施方案》已經市委主要負責同志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中共淮北市委
2018年3月6日
中共淮北市委醫療衛生專項巡察工作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深化政治巡察,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向一線延伸,根據十屆省委第四輪巡視工作部署要求,市委決定開展醫療衛生領域專項巡察。現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目標任務
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進一步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決策部署,堅持目標導向、問題導向、效果導向,對被巡察單位執行《中國共產黨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遵守黨的紀律,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等情況進行監督。堅持“八查八看”,查黨組織核心作用發揮情況,看是否存在重業務、輕黨建問題;查黨組織建設開展情況,看組織是否有力、活動開展是否規范、經常等;查黨組織全面從嚴治黨情況,看是否嚴格履行“兩個責任”,是否嚴格管黨治黨等;查招投標和政府采購規定執行情況,看是否存在違規違紀行為;查工作人員廉潔履職情況,看是否存在收受紅包、回扣等問題;查醫德醫風和醫療糾紛情況,看是否存在損害群眾利益的行為;查收費情況,看是否全面落實價格公示制度;查財務管理情況,看是否嚴格執行財經制度。
二、巡察時間
2018年3月中旬開始,至4月20號結束。
三、巡察形式及對象
按照市委統一領導、縣區分級負責,上下聯動、混合編組、異地交叉、協同推進的原則,通過市縣(區)聯動、交叉巡察的方式,對市、縣(區)衛計委及全市縣級以上公立醫院實現巡察全覆蓋,同時對三區鎮衛生院開展延伸巡察。對市屬6 家單位的巡察由市委巡察辦負責組織實施。對15 個縣區衛計委、縣(區)屬縣級公立醫院及三區鎮衛生院的巡察由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向各縣(區)委授權,市委巡察辦統籌安排,通過混合編組、異地交叉的方式,由縣(區)委巡察辦負責組織實施。
四、實施步驟
(一)動員部署。召開動員大會,統一思想,提高認識,進一步明確巡察目的、意義和工作要求。開展巡察培訓。組織巡察工作人員開展業務培訓,熟悉掌握巡察規范、衛生衛計政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等內容。
(二)進駐了解。巡察組進駐后,向巡察對象通報巡察工作計劃安排和要求,說明巡察目的和任務,公布巡察工作的監督范圍、時間安排以及巡察組聯系方式等有關情況。巡察工作原則上在4 月20 日前完成,具體由各組根據實際制定實施方案,報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后實施。
(三)報告巡察情況。巡察組向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報告巡察情況,由領導小組研究巡察發現問題的處理意見或提請市“五人小組”研究。對巡察中發現的重大問題,應當形成專題報告,報送市委。
(四)反饋整改。巡察報告經同意后,巡察組在5 個工作日內向巡察對象反饋巡察情況,提出整改工作要求。同時,還要將巡察情況向被巡察公立醫院的上級主管部門進行反饋。被巡察單位及其上級主管部門要及時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落實措施,督促限期整改,同時針對巡察發現的共性問題,有針對性地建章立制,積極發揮巡察治本作用。整改方案自反饋之日起10 個工作日內,整改情況報告自反饋之日起2 個月內,問題線索處置情況報告自反饋之日起3 個月內,通過巡察辦報送領導小組。
五、工作要求
(一)緊盯群眾關注重點。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厚植黨執政的政治基礎。抓住群眾關注和反映的醫療衛生領域一系列惠民利民政策落實不到位、資金使用不規范以及醫德醫風和醫療糾紛情況等突出問題進行重點巡察,同時也要盯住一些細小問題,抓早抓小,著力解決發生在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二)加強協作配合。被巡察單位以及巡察涉及的相關單位和人員要積極支持、主動配合巡察組開展工作,如實提供情況,不得有下列情形:隱瞞不報或故意提供虛假情況;拒絕或不按要求提供相關文件材料;暗示、指使、強令有關單位或人員干擾、阻撓巡察工作,或者誣告、陷害他人;無正當理由拒不糾正存在問題或不按要求整改;對反映問題的干部群眾進行打擊、報復、 陷害;其他干擾巡察工作的行為。各縣區要做好巡察聯絡和后勤保障工作,確保巡察順利開展。
(三)嚴肅工作紀律。巡察組要牢固樹立有重大問題應該發現而沒有發現就是失職,發現問題沒有如實報告就是瀆職的觀念,強化責任擔當,敢于堅持原則,勇于較真碰硬,善于發現問題、如實報告問題、推動問題解決。要嚴守“六項紀律”,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嚴格依紀依規開展巡察工作。要依靠被巡察黨組織開展工作,嚴格做到“五不”:不干預巡察對象的正常工作;不履行執紀審查職責;未經批準不對重大問題表態;不隱瞞歪曲捏造事實;不泄露巡察工作秘密。
(四)強化成果運用。對專項巡察發現的問題,要原原本本、一針見血地向被巡察黨組織反饋,壓實壓緊被巡察黨組織整改主體責任,督促其建立問題清單、責任清單、任務清單,做到“件件有著落、事事有回音”。對專項巡察發現的全局性、領域性、普遍性問題,堅持以建章立制促整改,力求巡察成果長效可持續。